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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地理环境描述行为不是一种真正的行为描述的话,那末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呢?为了简化我们的术语,我们从现在开始将按照地理环境把行为称作“成绩”(accomplishment),并按照行为环境把行为仍称作“行为”。“成绩”这个名称直接表明了按照地理环境而描述行为的原因,因为行为问题的结果,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处于地理环境的变化之中。我们通常对这些结果感兴趣,它们是一个动物的成绩。但是,我们刚才已经研究过,对一个动物的成绩的了解并不等于对它的行为的了解。我将提供一个惊人的例子,在该例子中,“成绩”和“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彼此对立的。假设我见到一个人站在一块岩石上面,而我知道这块岩石此刻即将被炸开。由于那个人的位置离我太远,我无法向他说明他存在着迫在眉睫的危险,于是我尽力地向他呼叫“快到这边来!”那个人如果接到我发出的指令并充分地受此影响的话,那未从行为角度上说便会开始向我奔来,但是,从地理角度上说,当他向我奔来时,他实际上是离开了那个危险的地点;因此,从地理角度上说,这两种描述是绝对相等的。然而,如果我过后联系这一事件时,我将会说,他在爆炸发生之前脱离了危险。我是在描述他的成绩而不是他的行为;后者是朝向某物的运动,前者是离开某物的运动。如果行为和成绩之间的联结始终属于这种类型的话,那末,这个世界将确实成为一个奇异的场所,而且,它肯定不会是这样一个世界,即我们可在其中发展意义概念的世界。它可能是一个神话的世界;想象一下阿拉丁(Aladdin)去像那盏神灯,从而出现了那个具有人形并听人使唤的精灵吧!我们将看到,实验者经常把动物置于一种情境中,在这种情境里行为和成绩以一种与擦亮神灯而使精灵出现相类似的方式联结起来。但是,即便行为和成绩并不以这种神话般的方式结合在一起,成绩和行为之间的关系也在一个方面与地理环境和行为环境之间的关系相类似:如果我们了解了任何一个对子的其中一个成员,我们还不了解另一个成员。不过,倘若第一种关系是心理学问题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的话,则第二种关系便不那么简单了。作为一个一般的问题,正如从我们的上述例子中推论的那样,严格地讲,它根本不会进入心理学。但是,它仍然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我们将再次提出这个问题;此外,由于成绩和行为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井不属于神话类型,我们往往能从成绩推论行为及其环境。整个客观的方法利用了这种可能性;老鼠在迷津中奔跑的时间,它所犯错误的数目,它进入哪些死胡同而不进入哪些死胡同,所有这些事实为我们提供了解释行为和行为环境的线索,不过,它们本身并非关于行为的陈述。
我们已经看到,唯一涉及行为本身描述的体系是行为环境。迄今为止,我们未能解决在这一漫长的讨论中开始提出的那个问题,也就是说,补充我们的行为环境概念,以便使它像直接经验或意识等概念那样全面。我们现在将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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