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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避免在干预中评判居丧者
例如:“你不应该那么想”
“你不应该伤害你自己”
“你怎么能那么做呢?”
7.避免转换话题
帮助者如果在干预中随意转换话题或是按照自己的思路与居丧者沟通,会给其造成一种帮助者有意避开谈论此话题或对此话题不舒服的感觉。
(三)支持居丧者应付悲哀反应过程
1.了解居丧者的人格特点对于了解其独特的反应是必不可少的;
2.告知居丧者尽管痛苦,也必须面对和经历居丧过程,回避和试图绕过这一阶段是不现实的;
3.告诉居丧者应激反应到底是怎么回事,帮助居丧者了解自身的悲哀过程,能减轻其害怕会因此发疯的恐惧,也能帮助他们了解将要面临的问题;
4.帮助居丧者适应丧失,并逐渐投身新的生活。
总之,提供帮助的人既要能“共情”,分担居丧者的痛苦与悲哀,又要与其保持适当的心理距离,不要使居丧者产生绝望或过分依赖;要鼓励其正视失去亲人的困境和问题,避免不现实地要求对方“往好处想”或淡化事情。
居丧干预不等于精神病学意义上早期干预,这次地震的居丧干预针对的是正常人突然遭受意外丧亲的打击。首先要帮助居丧者适应,应付创伤事件,帮助居丧者体会自己控制情感的能力,不要在情感发泄方面化太多时间。提供放松的、能使居丧者康复的环境,提高其生活质量,只有出现明显的精神症状时才应实施精神病学意义上的干预。还应尊重居丧者的是否需要帮助的需求,以及在人际关系中暂时表现出的退缩行为。
突然丧失亲人的打击是巨大的,但是人类一直在磨砺中成长。我们只要坚持给予痛失亲人者鼓励和建设性的帮助,随时播撒希望的种子,生活一定会重新开始! 上一页 [1] [2] [3] [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