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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躁狂症的起病、病程、预后和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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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zixun 更新时间:2007-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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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病形式、病程和预后
(一)发作形式与发病年龄
多急性或亚急性起病。躁狂春末夏初发病较多;少数病人似有自己的好发季节;女病人可在月经期间发病。
可以表现为单次躁狂发作或躁狂反复躁狂发作。既往认为仅有单相躁狂发作者为数极少,故将所有躁狂发作都归为双相。但近年报道单相躁狂并非罕见。约占双相情感性障碍10%。
(二)病程
本病往往有复发倾向,病程呈发作性特点,两次发作之间精神状态基本正常。本病病程长短不一,一般躁狂发作较短约3个月。
(三)预后
本病预后一般较好,间隙期精神状态基本正常。近年发现约15%~20%的病人处于慢性、轻性精神病状态,社会功能似未能恢复到病前水平。预后可能与遗传、人格特点、躯体疾病、社会支持、治疗充分与否等因素有关。
诊断
以心境显著而持久的改变——心境高扬为基本临床表现,伴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有反复发作的倾向,间歇期完全缓解。发作症状较轻者可达不到精神病的程度。本病发作表现为躁狂相,其含义和诊断标准为:患者心境高扬,与所处的境遇不相称,可以兴高采烈,易激惹、激越,甚至发生意识障碍。严重者可出现与心境协调或不协调的妄想、幻觉等精神病性症状。
【诊断标准】
一、症状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要特征,且症状持续至少一周,在心境高扬期,至少有下述症状中的三项:
l.言语比平时显著增多;
2.联想加快,或观念飘忽,或自感言语跟不上思维活动的速度;
3.注意力不集中,或者随境转移;
4.自我评价过高,可达妄想程度;
5.自我感觉良好,如感头脑特别灵活,或身体特别健康,或精力特别充沛;
6.睡眠的需要减少,且不感疲乏;
7.活动增多,或精神运动性兴奋;
8.行为轻率或追求享乐,不顾后果,或具有冒险性;
9.性欲明显亢进。
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有下述情况之一:
1.工作、学习和家务劳动能力受损;
2.社交能力受损;
3.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三、排除标准:
1.不符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与精神活性物质和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状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可参考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躁狂症[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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