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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官说,80后离婚的第三个特点,就是一方和对方父母关系不好,导致年轻夫妻离婚。
前段时间,一对80后男女到法院离婚,双方父母也来了。法庭上,年轻人倒好点,长辈情绪很激动,相互指责。
该法官讲,两个80后男女感情很好,结婚后两人跟男方父母一起居住。可能因为都是独生子女,女孩不爱做家务,婆婆一直看不惯。
结婚不到一年时间,一天,两人为晚饭后谁洗碗吵了一架,公公婆婆也站在儿子一边,一起和女孩吵:“你只晓得按电视遥控器,冲我儿子发脾气。”之后,女孩到法院起诉离婚。
“很多父母发现年轻人有点小纠纷,就要干涉。”该法官说,把子女的婚姻交给孩子们自己管理,可能更好些。
80后到法院离婚的,大多都是打“感情官司”。他们重感情,但不沉稳,因此双方一般都很固执,很难调解和好。该法官说,“80后”离婚经济纠纷比较少。案件当事人大多还没有子女,也没有财产分割问题,使得他们离婚时的顾虑少了很多。但法官还是建议:在重大财产方面,最好进行实名登记。
“他们太自我,还需要生活的磨练。如果有一个人,比如他们的父母能及时指出来,他们可能成熟的快些。”
荣格心理所咨询师周矩说:80后的青年,大多是独生子女,其成长环境的最大特点就是得到的关爱和关注常常处于饱和状态。他们往往比较任性,生活中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了别人围着自己转。这很容易成为阻碍他们成长的因素,从而带来了一系列连锁的问题。
他们在情感上还没有脱离对父母的依赖,形成了心理成熟滞后于身体成熟的普遍共性。
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相比,“80后”在婚姻生活中忍让性、宽容度都不够,遇到矛盾,情绪化地去处理问题,分手是最容易想到的一种办法。
“要知道,所有的冲突、所有的恩怨,都是成熟的婚姻需要付出的代价。”周矩说:对自己和爱的人多一些关心、宽容、尊重,才会让自己的婚姻更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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